重回九零:成为人生赢家 - 第70章事情的结束与余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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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柜子上的挂锁,其实防盗能力并不太强,如果遇到有两下子的小偷,拿铁丝拨弄几下估计就能打开。

    而且因为体积小,锁梁也比较纤细的缘故,用液压钳可以轻松剪断。

    即使是初一的小姑娘也能很轻松地做到哦。

    咳,因为学生们丢三落四得太多,丢钥匙简直是家常便饭,宿管阿姨那里都会备着一把液压钳,以便同学们借用。

    当然,为了严格管理与以防万一,每个人来借液压钳时必须登记姓名班级和宿舍号。

    而且过一会儿宿管阿姨会亲自去宿舍把液压钳取回来。

    也能察看借用者是不是确实用到自己的锁子上。

    虽然怀疑学生不太好,说出来也有点伤人心,但这样的做法是必须的。

    不要把一切都寄希望于人们的良心和自觉性。

    就像“丑话说在前面”一样,还是提前考虑好最坏的后果是什么比较明智。

    法律的制定不仅仅能够对犯法的人处以惩罚,它有一项非常大的作用——震慑众人,来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秩序。

    但不管怎么说,有锁子还是比没锁要安全一些。

    有人会把钱藏到床上,大概是下意识地觉得床和自己更亲密的缘故?每天在上面睡觉的床也属于比较私人的东西。

    不过,对小偷来说,如果入室行窃的话,床肯定是重点搜索范围。

    不知道其他同学都是在哪里安放财物的,反正容心的宝贝存折就在柜子里藏着。

    对,就是当初被她意外发现了的存折,一块儿找到的几千元钱已经被存进存折里了。

    没有钱傍身的日子真难捱,银行账户里没有一百万真是让人焦躁。

    前?有钱人?大明星?容心默默地捂着心口叹气。

    至于初一的失窃案,她是真的不知道学校到底能不能查清楚。

    毕竟这个时候监控并没得到普及,小县城的初中怎么会安装监视器,更别说即使宿舍楼安了,对这件案子来说也不一定就有用。

    她对查案破案之类的一点也不了解。

    不如说,在没有遍布监控的时代,她觉得警察们查案真是太不容易了。

    当然,他们学校这个小小失窃案不可能麻烦警察啦。

    丢失的现金……班主任告诉他们了,其实是三十几块不到四十。

    假如将城镇居民月平均工资算作500元的话,丢失数额大概占十五分之一。

    嗯,拿来买猪肉的话,最多差不多能买10斤多点。

    那也挺大一块子肉了。

    对于收入比较低的家庭,钱不少,但对于那个受害者学弟……他家还挺有钱的(摸下巴)。

    不过,即使是这样学校也会查清楚的。

    要不然学生们可能会惶惶不安,互相怀疑,而且,“小时偷针,大时偷金”。

    如果盗窃的是学生,那就更应该及时教育,以免以后做出更恶劣的坏事。

    这件事情说到底也和其他学生没什么关系,一班的同学们讨论过后也就放下了,学习(期末考试)更重要嘛。

    只是大家也没想到,不到一周时间学校就给查清楚了——

    小偷的确是内部人员。

    就是初一二班的一个男生,不过他并不是失窃宿舍的,而是隔壁。

    似乎是在上次放假的周五,趁同学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拿走了那个宿舍的门钥匙私配了一把,返校那天去教室特别早,又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原钥匙放回了人家的课桌里。

    而那个同学还以为是自己回家前忘在桌斗里了。

    十分大大咧咧。

    后来就在一天早上很快要上课时,该男生等到目标宿舍锁上门走人后,就拿钥匙开了门,偷走了三十六元钱。

    事情挺简单的。

    学校也是因为查过二班的迟到记录,先大致圈了个范围。

    似乎有点草率,但其实蛮有道理的,首先调查“异常”,很对的思路啊。

    再深入查查,有人看见过那男生配钥匙,还有人看见他去礼品店买了个礼物……

    总之,将那些小线索和不算疑点的疑点综合起来,嫌疑人就差不多定了。

    而当老师们找到他时,他很快就交代了。

    消息传来后,大家很不理解的是他这么做的原因。

    没零花钱给外校的女朋友买生日礼物,刚好又听到那个人在炫耀自己的零用钱,所以……一不做二不休?

    啥玩意儿?

    “哇,为了给对象买礼物就偷东西,太不值了吧。”

    “就是,买啥买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对象啊我去,眼光太差了吧。”

    类似的一些言论在初二一班的教室里响起,不过很快就被女生们反驳了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知道是那个女生的错?”

    “那个女生让他去偷东西了?你看见啦?”

    “说不定那个女生根本就不清楚,开开心心地收到了对象的礼物,哪里知道这个人偷钱,女生才惨呢。”

    果然,大家都有各自的立场啊,容心撑着脸懒懒地想着。

    一般来说,性别不同立场也不同,嗯,当然,极度自觉或者为了利益而站在男性立场上说话的女人也不少。

    挺有意思的,呵。

    不过班里的女生毕竟还小,倒都是为那个女朋友说话的。

    如果那个小女孩真不知情,得知消息后一定会觉得超级恶心的吧,她稍微换位思考一下,就觉得恶心坏了。

    谁特么稀罕你偷钱买礼物了?!

    ……这样。

    交往对象的质量其实也代表着个人的眼光和水平哦。

    毕竟物以类聚嘛。

    所以谈恋爱可要慎重啦,一不小心就会变成苍蝇或者臭鸡蛋的。

    这件事情的结局就是那个偷钱的男生转学走了。

    就算学校网开一面,他也一定会转走的,哪还有脸继续待在这里,这里谁都知道他偷同学钱了。

    只是失窃案结束了,余波却还在。

    虽然学生们知道原因后,把他和恋爱对象鄙视了个半死。

    但是,恋爱的苗头却有点儿冒头的征兆了。

    也不算奇怪,咳,当初除了上面分为性别两大阵营的言论,也有一些巧辟蹊径的。

    比如说“卧槽,才初一就有对象?!”“啊,真厉害。”“啧啧啧。”

    对此,内心是成熟大人的容心表示很正常。

    青春期嘛,该来的总会来。

    日语里这词的汉字是“思春期”,好像更直白一点儿?

    不过,她虽认为正常,但也不意味着支持或提倡这群小孩早恋。

    呵,十四五的小屁孩还想谈恋爱?

    别搞笑了(白眼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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